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停止销售与没收
停止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农产品。
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货值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罚款金额在五万元到十万元之间。
货值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罚款金额按货值金额的十倍到二十倍计算。
对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
吊销许可证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直接销毁,避免其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行政拘留
对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采取行政拘留这种处罚方式。
赔偿责任
如果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还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附加处罚
责令停业整顿、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原料等物品等。
综上所述,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措施较为严厉,旨在通过多重手段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建议相关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