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标准概述
标准名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标准号:GB 18484—2020(替代GB 18484—2001)
发布与实施日期:2020年11月26日发布,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适用于除专用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涵盖选址、运行、监测、贮存及污染控制全过程。
二、主要修订内容
技术指标优化 - 增加焚烧炉高温段温度、烟气停留时间、日均值、小时均值等监测要求;
- 调整焚烧残余物、烟气停留时间、焚烧量等关键参数的定义;
- 增加一氧化碳浓度技术指标,取消烟气黑度排放限值。
管理要求强化
- 明确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助燃装置的要求及运行规范;
- 取消对焚烧设施规模的划分,完善污染物控制指标及排放限值;
- 增加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的监管要求。
术语与分类调整
- 修订焚烧炉、焚烧量、焚毁去除率等核心术语的定义;
- 对危险废物分类提出更细致的划分标准。
三、关键条款
选址要求: 需符合生态保护、交通、消防等条件,优化布局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行管理
监督机制:生态环境部门需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四、实施影响
该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污染控制水平,通过精细化指标和强化管理,有效降低焚烧过程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的污染风险,同时推动焚烧设施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