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类别是用于评估建筑或生产场所火灾风险的重要分类标准,主要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和火灾潜在危害进行划分。以下是具体分类及适用场景:
一、主要分类标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国家标准,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 五类:
甲类 闪点<28℃的液体(如汽油、乙醇)
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氢气、天然气)
易燃固体(如白磷、黄磷)
其他(如金属钠、氯酸钠)
乙类
闪点<60℃且爆炸下限≥10%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
易燃气体(如氧气、乙炔)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
丙类
闪点≥60℃的液体(如润滑油、柴油)
可燃固体(如木材、纸张)
部分可燃液体(如苯甲酸、苯乙酮)
丁类
金属冶炼、锻造等生产过程
需要高温作业的场所
戊类
不燃物质(如石棉、石膏)
部分难燃烧物质(如酚醛泡沫塑料)
二、分类原则
同一建筑/防火分区: 按火灾危险性 较大者
特殊场景
丁类、戊类储存物品当可燃包装占比超过规定时,按丙类确定
生产过程中易燃物不足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补充说明
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分类差异,例如将“仓库危险级”单独列出。但上述五类分类已形成国际通用体系,适用于大多数场景。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国家标准进行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