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时间:2025-03-30 19:42:23 计算机

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场景

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但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采矿业(涉及加工/储存活动除外)、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如铁路/航空/管道等)以及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特殊说明

- 若涉及海洋石油陆岸终端,需明确是否属于“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不属于则需纳入监管。

二、关键定义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等性质,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或财产造成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纯物质及其混合物。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三、分类方法

单元划分

- 生产单元:

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或场所;

- 储存单元:指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或场所。

分类标准

依据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如爆炸极限、毒性等)和数量,采用GB 30000系列标准进行分类。

四、主要技术变化(与2009年版本)

修订内容

- 明确将厂外运输、军事设施、海上石油开采等活动排除在外;

- 修订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 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及辨识要求;

- 调整了重大危险源分类体系。

实施时间

该标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五、实际应用建议

危险化学品需参照GB 30000系列标准进行具体分类;

需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标准文件及监管要求,确保涵盖关键信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