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综合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当前有效的免征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基本免税标准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免税条件
若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则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情形
- 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若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二、政策依据与执行时间
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及后续延续政策。 执行时间
三、注意事项
销售额计算
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标,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重新计算。
发票开具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可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殊行业
建筑服务分包款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免征增值税。
四、历史政策对比
| 时间段 | 免税标准 | 依据文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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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3月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 财税〔2019〕13号 | 增值税改革初期政策 |
| 2021年4-12月 | 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 | 财税〔2021〕11号| 进一步降低门槛 |
| 2022年4月-12月| 3%征收率免征 | 财税〔2022〕15号|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专项政策 |
| 2023年1月-2027年12月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 财税〔2023〕1号 | 当前有效政策 |
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业务类型和销售额,结合扣除项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并及时关注税务机关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