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结合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一、主体责任与领导职责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方向和重大决策,与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等同步部署、检查、考核。
党委书记职责
- 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主持重要会议和专题研究。
- 对分管部门和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括部署、检查、指导及整改督促。
校长职责
- 协助党委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参与重大决策和问题处置。
二、部门分工与协作
党委宣传部职责
-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主题党日、讲座等活动。
- 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管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学生工作部职责
-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开展意识形态教育进班级活动。
- 监测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意识形态问题。
教学部门职责
- 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课程教学,编写相关教学资料。
-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提升教师的意识形态素养。
其他部门职责
- 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配合整体部署(如教务处负责教学内容审核、总务处负责物资保障等)。
三、工作机制与保障
考核机制
-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 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风险防控
- 建立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处置敏感信息。
- 加强对外宣传管理,规范对外信息发布流程。
组织保障
- 设立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指导。
- 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
四、特殊领域管理
教师队伍管理: 关注教师信教情况,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 课程内容监管
网络空间治理:加强校园网、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管理。
通过以上分工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确保学校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