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时间:2025-03-31 21:31:25 计算机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结合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一、主体责任与领导职责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方向和重大决策,与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等同步部署、检查、考核。

党委书记职责

- 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主持重要会议和专题研究。

- 对分管部门和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括部署、检查、指导及整改督促。

校长职责

- 协助党委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参与重大决策和问题处置。

二、部门分工与协作

党委宣传部职责

-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主题党日、讲座等活动。

- 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管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学生工作部职责

-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开展意识形态教育进班级活动。

- 监测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意识形态问题。

教学部门职责

- 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课程教学,编写相关教学资料。

-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提升教师的意识形态素养。

其他部门职责

- 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配合整体部署(如教务处负责教学内容审核、总务处负责物资保障等)。

三、工作机制与保障

考核机制

-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 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风险防控

- 建立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处置敏感信息。

- 加强对外宣传管理,规范对外信息发布流程。

组织保障

- 设立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指导。

- 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

四、特殊领域管理

教师队伍管理:

关注教师信教情况,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

课程内容监管:严格审核教材和教学课件,防范错误思想渗透。

网络空间治理:加强校园网、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管理。

通过以上分工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确保学校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