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字体和字号要求如下:
字体要求
一般使用宋体、黑体或仿宋等常用字体,避免使用艺术字体或装饰性字体。
标题一般使用华文小标宋简体字体,加粗,二号字号。
字号要求
正文一般使用小四号字(12号)。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篇公告或法规文件,可以使用小五号字(10.5号)。
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字。
二级标题使用加粗的三号仿宋体字。
三级标题使用加粗的三号仿宋体字,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
正文行距一般为1.5倍行距或2倍行距。
其他要求
段落一般采用首行缩进两个字符的格式。
标题应居中对齐,左右缩进均为字符,行距为28磅。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处。
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公文的正式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发文机关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