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函的格式

时间:2025-03-31 14:30:51 计算机

公文函的格式要求严格,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基本结构

公文函由 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 首部

标题:通常包含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如“关于××事项的函”);

主送机关:顶格写明受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冒号。

2. 正文

开头:说明发函缘由,包括目的、依据等,常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特此函复”等过渡语;

主体:核心内容部分,需直陈事项,保持语言简洁得体,复函需明确答复针对性问题;

结尾:表达希望,如“请及时复函”“特此函告”等;

结语:根据函的类型选择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等。

3. 尾部

署名与日期:发函单位名称或负责人签字+成文日期。

二、格式要求

标题格式

完整形式: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单位关于××事项的函”);

简化形式:仅含事由+文种(如“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主送机关

顶格书写,需与标题对齐。

正文格式

采用分段式结构,每部分之间空一行;

行文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

语言规范

保持正式语气,避免口语化表达;

复函需针对来函内容作答,避免偏离主题。

三、特殊类型说明

便函

适用范围:单位或领导间处理具体事务;

格式简化:不加标题、文号,但需加盖公章。

商洽函

适用范围:不相隶属机关商讨合作事项;

核心:明确合作意向、分工及时间节点。

请示函

适用范围:向上级请求批准;

结尾需明确请示事项的紧急性及预期回复时间。

四、注意事项

公文函应避免使用“此致”“敬礼”等非规范用语;

重要文件需标注密级及保密期限;

发送前需审核格式及内容准确性,避免因格式错误影响效力。

通过规范格式书写,可确保公文传递的专业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