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标准

时间:2025-03-30 19:11:02 计算机

幼儿园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址与规模

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地址选择在地质稳定、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周边无污染的地段。

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15个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园舍用地

幼儿园占地面积:幼儿人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5㎡。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4㎡。

绿化用地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2㎡。

园舍建设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10㎡。

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每班单独使用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间、教具储藏室;公用的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等专用活动室。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图书资料档案室、教研室、保健及观察室、玩教具及器材室、仓库、传达(警卫)室等。

设施与设备

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安全与环保

幼儿园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应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其他要求

幼儿园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园区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布置、空间组合统一规划和建设,绿地率不宜低于30%。

园区主出入口不应直接设在城市主干道或过境公路干道一侧,园门外应设置人流缓冲区和安全警示标志。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幼儿园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