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简称“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其核心计算公式及填报要点如下:
一、基本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应交增值税} = \text{销项税额} - (\text{进项税额} - \text{进项税额转出}) - \text{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text{减免税款} + \text{出口退税} + \text{简易计税}
$$
两种计算方法可任选其一,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计算方法说明
会计科目法 通过《会计科目》中的累计发生额计算:
$$
\text{应交增值税} = \text{销项税额贷方累计} - (\text{进项税额借方累计} - \text{进项税额转出贷方累计}) - \text{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 \text{减免税款贷方累计} + \text{出口退税贷方累计} + \text{简易计税贷方累计}
$$
适用于需要详细核算的企业。
申报表法
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项目取值计算:
$$
\text{应交增值税} = \text{销项税额} - (\text{进项税额} - \text{进项税额转出}) - \text{免抵退应退税额} + \text{简易计税应纳税额} + \text{纳税检查补缴税额} - \text{应纳税额减征额} - \text{加计抵减额(1-本期累计数)}
$$
适用于注重申报便捷性的企业。
三、注意事项
不设留抵
计算时不抵扣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需将所有相关数据作为本期累计计算。
累计数据原则
应交增值税为报告期内的累计数,而非当月或期末余额。
负数处理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需如实填写负数,不得按零填报。
四、账务处理示例
采购物资: 借:材料采购(成本)【4】,贷:应付账款(含税)【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 销售商品
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4],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
五、其他关键点
纳税人范围: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但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涉及进项税抵扣。
政策依据:计算公式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致,确保与申报表填报口径一致。
通过以上方法,企业可规范计算应交增值税,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