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科技创新扶持等多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财政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 - 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比达10%-5%(超100人企业达5%),且无拖欠工资或社保记录的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50%。
二、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实际税负5%)。
-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同样适用20%税率。
增值税减免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征收。
- 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叠加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三、融资支持政策
信贷扶持
- 通过“银税互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渠道,依据纳税记录获取低息贷款。
- 政府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财政贴息。
政府担保与补贴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四、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研发费用可按75%(2025年最新政策)或100%(2022年政策)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五、其他优惠措施
社保补贴: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补贴。 融资奖补
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共享机制。
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30万元)。
以上政策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申请,建议定期关注财政部、税务总局官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