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印花税减免政策,综合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减免政策
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若贷款未单独核算,则不得享受该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 月销售额未达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自2016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企业同样享受免征政策。
二、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确定。 印花税税率优惠
三、申报与留存要求
纳税人需自行判别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时享受优惠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融资合同免征印花税的优惠不与增值税优惠叠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交易印花税及已贴花资金的增加部分需补缴印花税;
具体政策执行中可能因地区差异存在细微差别,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以上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显着税费减免支持,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