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5-03-29 18:33:15 计算机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71日前)

重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特制定本通知。

适用范围

适用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企业类型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划分标准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有效日期

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建议:

各省市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确保对中小企业的分类准确无误,以便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