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官职体系
三省六部制核心职位 - 中书令:
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现代国务院秘书长。
- 尚书令:主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后改为吏部尚书。
- 门下令:负责审议中书省奏章,唐代称侍中。
- 六部长官: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分管行政、财政、礼仪、军事等事务。
重要监察与顾问机构 - 御史大夫:
执掌法律、监察百官,地位仅次于丞相。
- 谏议大夫:直言规劝君主过失,汉朝设立。
- 翰林学士:皇帝亲近顾问,参与机密事务。
特殊职位 - 太尉:
秦至汉全国军政首脑,后世多虚职。
-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 中书令:隋唐时期掌管决策,明代内阁首辅前身。
二、地方官职体系
基础行政长官 - 郡守/太守:
战国至汉代地方行政最高官,相当于现代省辖市市长。
- 刺史:汉武帝后设立,管理一州军政,类似省长兼军区司令员。
- 知府/知县:唐代州府长官,宋代州官;县令为基层行政官。
军事与监察职位 - 节度使:
唐代军事重镇设立,统领军队、财政,权力较大。
- 巡抚:清代地方最高行政官,负责民政、军事。
- 提督:明代地方军事长官,后权力扩大。
特殊地方官职 - 京兆尹:
西汉京畿地区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最高司法长官。
三、其他重要官职
宰相:总揽政务,如丞相、相国等,现代无直接对应职衔。
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之一,多为虚职,用于尊崇贵族。
九卿:汉代中央官署,包括太常、光禄勋等,历代沿用至清。
四、官职演变特点
秦汉:以三公九卿为核心,形成中央集权制度。
隋唐:创立三省六部制,权力分工更细化。
宋元明清:中枢权力转移至内阁或军机处,地方官职逐渐简化。
以上分类综合了不同时期的官制演变,部分职位如“刺史”“翰林学士”等仍保留文化符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