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商协会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建设
对获批为国家级和升级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设立示范奖励,一次性分别奖励300万元和150万元。
对各区符合标准的、市场化运营的示范园区,按照园区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运营主体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原则上全市每年最多资助5个。资助额包括改造、装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等。
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
支持深圳优势产业如服装、消费电子、珠宝等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对电商直播基地建设进行资助。
与国内外各大知名网络平台合作并且专门为服装、消费电子、珠宝等深圳优势产业、时尚产业建立电商直播基地的协会或企业,按照对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协会或企业最高200万元。
集合深圳优势产业企业
集合深圳优势产业企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深圳商城,销售深圳制造、深圳品牌商品的协会或企业,也将采取同样的扶持标准。
跨境电商发展
完善跨境电商通关节点,每年对运营较好的三家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单个场站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大型电商平台发展
加速发展大型电商平台,对深圳电商平台企业融资、办公用房、贷款利息、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贡献等进行资助和奖励,以加速培育本地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企业奖励
对深圳市电商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纳入深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
总部企业资助
被深圳认定为总部企业、并在深圳建设线上平台的电商平台企业,按其获得总部企业认定至申报年度之间落户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消费扶贫支持
为支持消费扶贫,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对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商平台企业给予奖励。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资金补贴、奖励和资助等方式,促进深圳电商行业的发展,增强深圳电商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深圳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