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扣除标准
每月定额标准
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定额扣除。
年累计限额
每个子女每年最多可抵扣12000元(即1000元/月×12月)。
二、扣除范围
涵盖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所有阶段:
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三、扣除方式
父母双方选择
- 可由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或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约定不可变更
选定扣除方式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教育地点无关
无论子女在国内或境外、公办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扣除。
资料留存要求
境内教育无需留存资料,境外教育需提供相关证明。
多子女家庭
多子女可叠加享受扣除,但需注意扣除方式需保持一致。
五、法律依据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政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为家庭提供了每月1000元的税收减免额度,父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扣除方式,有效降低家庭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