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税率根据业务类型和项目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 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 9%
的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2025年现行政策)。
二、特殊情形与补充说明
预缴税率
- 预售房项目需按 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补充说明
- 存量房转让可能适用 8%的核定征收率(需符合条件)。
旧房销售
-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不足2年的按 5%征收率全额纳税。
扣除项目加计扣除
- 可按 20%的比例对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加计扣除。
三、其他相关税费
土地增值税: 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范围30%-60%。 契税
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增值税额为计税基础。
四、政策依据与注意事项
以上税率及政策依据截至2025年3月,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结合项目类型和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确认。
预缴税款与清算后实际纳税额可能存在差异,需以最终清算结果为准。
(注:部分早期政策文件中提到的11%、10%等税率已过时,实际执行中已统一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