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强制报废情形
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 非营运小型、微型汽车(5座轿车和7座SUV)及非营运货车(微型货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
使用年限超过规定
出租车: 8年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皮卡
中型/重型货车:15年强制报废;
微型货车:12年强制报废。
检验周期未达标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或连续3年未年检,强制报废。
排放标准不达标
经修理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国二/国三)的车型,强制报废。
二、特殊说明
非营运车辆: 原15年强制报废年限已改为60万公里引导报废,但需每年上线4次年检; 营运车辆
国四标准:全国强制实行国四排放标准,不达标车型将强制报废。
三、法律后果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出售报废车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额金额。
四、注销流程
需将车辆交售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完成登记、拆解、销毁等程序,并办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注销。
以上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技术进步和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