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法院或案件类型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法院:
一、必备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需明确执行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需提交原件供法院核对。
当事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补充材料
申请执行表
部分法院要求填写专门的执行申请表。
财产线索及财产清单
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及财产清单。
送达回证或生效证明
- 仲裁裁决需附仲裁机构送达回执或生效函件。
- 判决书、调解书需提供二审法院的生效证明,或一审法院的送达回证。
三、注意事项
法律文书效力确认: 若法律文书未加盖法官印章或未送达,需补充生效证明或送达回证。 委托代理要求
账户信息:提供申请执行人本人(或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与身份证号、名称一致。
建议优先通过法院官网或立案庭核实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