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5-03-30 17:32:01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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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扣工资的界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和《劳动法》第五十条, 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无正当理由扣减其应得工资。具体不包括以下情形:

1.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减发;

2.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条款;

3. 经职代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 经济效益下浮时依法调整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劳动者请事假等依法应扣款项。

二、违法克扣工资的常见情形

不合理考勤扣款:

如迟到、早退按比例扣工资(如10分钟扣50元)或以“负激励”名义变相罚款;

绩效不达标扣薪:

未明确考核标准或程序,单方面降低工资(如50%);

产检假工资扣减:

怀孕女职工产检期间工时应视为出勤,不得按病假或事假处理。

三、法律责任

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报酬的,需按应付金额的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因克扣导致拖欠,还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救济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四、注意事项

规章制度合法性:

用人单位制定的工资扣除条款需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证据留存:建议劳动者保留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以便维权。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