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克扣工资的界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和《劳动法》第五十条, 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无正当理由扣减其应得工资。具体不包括以下情形:
1.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减发;
2.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条款;
3. 经职代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 经济效益下浮时依法调整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劳动者请事假等依法应扣款项。
二、违法克扣工资的常见情形
不合理考勤扣款:
如迟到、早退按比例扣工资(如10分钟扣50元)或以“负激励”名义变相罚款;
绩效不达标扣薪:
未明确考核标准或程序,单方面降低工资(如50%);
产检假工资扣减:
怀孕女职工产检期间工时应视为出勤,不得按病假或事假处理。
三、法律责任
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报酬的,需按应付金额的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因克扣导致拖欠,还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救济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四、注意事项
规章制度合法性: 用人单位制定的工资扣除条款需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证据留存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