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27至27个月的本人工资(2025年最新标准)。
二、伤残津贴(仅限1-4级伤残)
按月支付,标准为: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若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标准为:
一级:9.5万元
二级:8.5万元
三级:4.5万元
四级:3.5万元
五级:1.5万元
六级:1.5万元
七级:1.2万元
八级:1万元
九级:7000元
十级:7000元。
四、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
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为:
一级:9.5万元
二级:8.5万元
三级:4.5万元
四级:3.5万元
五级:1.5万元
六级:1.5万元
七级:1.2万元
八级:1万元
九级:7000元
十级:7000元。
五、其他相关费用
医疗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按50元/天计算。
交通食宿费:
报批准后由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经鉴定确认后按国家标准支付。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社平工资×6。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120%,其他亲属30%-4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六、注意事项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可安排工作但难以安排时,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时,由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不足部分由基金补足。
以上标准以《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