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党纪国法,情节严重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相关规范,主要表现如下:
一、政治纪律方面
对抗组织审查:
如销毁证据、干扰调查等;
搞政治投机:
通过发表不当言论影响政治生态;
刻意追求政绩:
如虚报工程、资源浪费等。
二、组织纪律方面
违反组织原则:
不报告个人事项、瞒报财产、在组织调查中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选拔任用:
为亲属或利益相关者谋取私利;
拒不执行组织决定:
如抗拒调动、聚众闹事等。
三、廉洁纪律方面
贪污受贿: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侵占公共财物;
权钱交易:
通过民间借贷、违规投资为亲属谋取利益;
奢侈浪费:
违规使用公共资源、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
四、工作纪律方面
玩忽职守: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重大事故(如火灾、生产事故);
滥用职权:
违规审批、徇私舞弊(如伪造公文、签订虚假合同);
泄露机密:
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或企业机密。
五、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如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如拒不赡养、抚养义务;
交通违法:
如酒驾、超载等(部分行为可能同时涉及其他违纪)。
法律后果
严重违纪行为通常会导致纪律处分(如开除党籍、公职)或刑事责任。例如: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重大损失者,处3-7年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
界定标准
严重违纪行为需超过一般违纪情节,且法律未明确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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