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种及政策如下: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 - 一般情况:
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 优惠政策:
- 月租金≤10万元(如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分摊后)免征增值税
-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的,可按租赁期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免征增值税。
房产税 - 税率:
4%(住房类)或12%(非住房类)
- 优惠:个人出租住房普遍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 计算方式:
月租金收入减除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暂减按10%税率征收。
附加税费
-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税额的1%、5%或7%计算(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2%(与增值税同步缴纳)。
印花税 - 税率:
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贴花,不足1元按1元缴纳
- 优惠: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其他注意事项
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免征,但需根据当地政策确认。
纳税时间:从出租房产之次月开始缴纳。
扣除标准:
月租金≤10万元免征增值税,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同样适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非住宅出租:若房屋为非住宅类,增值税仍按5%征收率计算,附加税费和房产税也按相应标准执行。
扣除费用:
月租金≤4000元:减除800元费用;
月租金>4000元:减除20%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规定,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