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时间
开盘集合竞价
时间:9:15-9:20(可撤单),9:20-9:25(不可撤单)
目的:确定开盘价,投资者可在此阶段申报限价单或市价单。
连续竞价
时间:9:30-11:30,13:00-14:57
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支持限价单和市价单。
收盘集合竞价
时间:14:57-15:00
特点:可挂单但不可撤单,用于确定收盘价。
二、交易方式
T+1交易制度
买入:当天买入的股票需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卖出:当天卖出的资金需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较高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卖出申报,较低买入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相同价格下,先提交的申报优先成交。
三、涨跌幅限制
主板股票
普通股:10%
新股(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
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后续交易日:20%。
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股票
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后续交易日:20%。
特殊股票
ST/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15%时触发异常波动;
单日价格波动超过±30%或60%时,停牌10分钟。
四、其他重要规则
交易单位
以“手”为单位,1手=100股,不足100股需一次性申报。
申报与撤销
集合竞价阶段(9:15-9:25、14:57-15:00)不可撤单;
连续竞价阶段可撤单。
异常波动处理
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20%、日均换手率30倍且累计换手率20%等情形触发异常波动,需披露相关数据。
信息披露
涨跌幅限制股票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
异常波动期间同样需披露累计买卖金额。
五、注意事项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如科创板/创业板股票)风险较高,需关注市场波动;
新股上市后需关注前5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规则;
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个股公告。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时期的交易规范,建议投资者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