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

时间:2025-03-29 18:27:53 计算机

定金和订金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支付方式,但两者在法律性质、退还规则和适用范围上有本质区别。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性质不同

定金

具有担保性质,是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若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若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订金

属于预付款性质,是表示购买意向的支付行为,不具备担保功能。合同未成立或解除时,订金应全额退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退还规则不同

定金:

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任何一方违约:通常需退还或作为违约金/赔偿金,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需担保的合同。

订金:多见于买卖合同,但法律未强制要求必须约定担保性质。

四、其他区别

合同关联性

定金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订金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数额限制

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纠纷处理

定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20年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五、建议

签订合同时,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款项性质(如“定金”或“预付款”),避免因概念混淆引发纠纷。若需提供担保,建议采用定金;若仅为预付款,应使用“订金”或“预付款”等准确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