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时间:2025-03-28 19:56:01 计算机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定义: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管理原则: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法规遵循: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机构和职责

管理部门: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档案保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职责:包括保管职工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等。

档案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收集内容:包括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鉴别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查阅手续: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借阅管理:对职工档案的借阅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转递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转递职工档案,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和利用。

档案的保管和保护

保管措施: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保护期限:对职工档案的保管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的处罚:对违反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精练、实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