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

时间:2025-03-28 18:04:46 计算机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包括接受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财政拨款除外)、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免征与减征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10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创投企业优惠

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减计收入优惠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非居民企业优惠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其他有关行业(地区)的优惠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以及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创投企业的发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减轻税收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