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期限

时间:2025-03-28 16:04:31 计算机

财产保全期限根据财产类型和保全措施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主要财产类型的保全期限

银行存款

首次冻结不超过6个月,续冻不超过3个月。

不动产(如房产、土地)

首次查封/冻结不超过2年,续封不超过1年。

动产(如车辆、机器设备)

首次查封/扣押不超过2年。

股权

首次冻结不超过2年,续冻不超过1年。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

首次冻结不超过1年,续冻不超过6个月。

上市公司流通股

首次冻结不超过2年,续冻不超过1年。

债券

首次冻结不超过1年,续冻不超过6个月。

车辆

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专利、商标权

每次冻结不超过6个月。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般期限原则

除特殊财产外,财产保全期限不得超过3年。但部分财产类型(如银行存款、动产)的期限短于3年。

续期申请

需要在保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法院申请续保,否则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诉讼与保全期限

申请保全后需在1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特殊情形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债券等财产类型的续冻期限可能因监管要求缩短;

- 动产、不动产的续封需依职权办理,不适用当事人申请续期。

三、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至第四百八十七条,明确了不同财产类型的保全期限及续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