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

时间:2025-03-28 14:44:15 计算机

带薪休假是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有了法律保障。

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年限与带薪年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1年但不足10年的,每年有5天带薪年休假。

工作年限满10年但不足20年的,每年有10天带薪年休假。

工作年限满20年的,每年有15天带薪年休假。

休假安排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支付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须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的具体操作办法作了详细规定。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安排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并及时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带薪年休假权利,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并在遇到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假或未支付工资报酬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