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党的十八大提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分为三个层面:
一、国家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富强 :指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提升,是民族复兴的物质基础;
民主 :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和政治保证;
文明 :体现民族精神与文化自信,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和谐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与生态平衡,是社会稳定的价值诉求。
二、社会层面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 :包括意志自由与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平等 :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权与机会均等;
公正 :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维护社会秩序与权利平衡;
法治 :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保障。
三、公民个人层面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 :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价值观,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敬业 :倡导职业精神与奉献态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诚信 :强调诚实守信,是社会交往的基石;
友善 :促进人际和谐,是社会凝聚力的重要体现。
补充说明
这24字凝聚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现代社会价值追求,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融合了中华优秀文化基因。其实践要求贯穿于国家治理、社会建设与公民生活的全过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