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有实际成交价的计算
若实际成交价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则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若实际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则按全部地价的40%计算出让金。
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计算
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出让金。
地面价与楼面价的计算
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
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
异议处理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比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其他特殊情况
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平房和单元式楼房,住宅房屋因买卖发生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每交易一次,缴纳一次。
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转让的,以及住宅房屋因继承、离婚发生转让的,暂不缴纳土地出让金。
独幢式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发生转让的,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的30%。
这些计算方法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确保了土地市场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