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是司法体系中两个重要的羁押场所,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律性质与关押对象
拘留所
- 属于 行政拘留场所,用于关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打架斗殴、酒驾等)的违法人员,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 关押时间通常为1-15天,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天。
看守所
- 属于 刑事羁押机关,用于关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已决犯。
- 关押时间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不同,可能长达数月甚至数年。
二、羁押期限与程序
拘留所
- 期限短,一般为1-15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天。
- 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无需经过法院判决。
看守所
- 期限较长,普通刑事拘留最长37天(含30天审查逮捕+7天审判),判决后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的罪犯也在此羁押。
- 适用《刑事诉讼法》,需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程序。
三、家属权利与监管措施
拘留所
- 家属可探视、通话,部分场所允许通过书信联系。
- 管理相对宽松,侧重教育矫正。
看守所
- 家属禁止探视、通话,只能通过律师会见或书信联系。
- 管理严格,侧重安全监管和案件侦查。
四、法律后果
拘留所
- 不构成犯罪记录(无案底),仅作为行政处罚记录。
看守所
- 若最终判定有罪,将进入监狱服刑,可能形成犯罪记录。
总结
拘留所是短期行政拘留的场所,而看守所是刑事羁押与短期刑罚执行的中转站。两者核心区别在于关押对象的法律性质不同:拘留所关押无罪人员,看守所关押需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