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时间:2025-03-26 14:31:12 计算机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由单位按月支付,保持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水平。

计算基数

- 满12个月:

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但剔除加班工资)。

- 未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未满1个月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计算。

- 未约定或无法界定:参照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发放。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一般情况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期间工资按上述基数支付。

特殊情况延长

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三、伤残等级后的工资待遇

停发原工资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发放原工资,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待遇:

- 一级伤残:

支付原工资90%的伤残津贴(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补足差额)。

- 其他等级:通常按原工资的60%-100%发放(如二级伤残80%、三级伤残70%等)。

与社保的关系

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部分补偿(如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加班工资处理

计时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计件工资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替代,加班工资不计入基数。

地区差异

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参考当地最新法规。

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评定为二级伤残:

伤残津贴:

8000元 × 90% = 72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则补足)。

通过以上标准,工伤职工可依法获得相应保障,避免因伤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