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时间:2025-03-26 13:13:02 计算机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概述

目的与适用范围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使用单位等。

主要内容

召回责任主体: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品召回的责任主体,但药品经营企业在召回过程中也扮演重要角色。

召回程序:

包括召回程序、召回责任、召回报告、召回后处理、召回效果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召回范围:

召回范围涵盖药品研制、生产、储运、标识等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其他安全隐患。

召回流程:

药品召回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通知相关方、停止销售和使用、协助调查与评估、实施召回、监督销毁等步骤。

责任与处罚:

未按要求履行召回义务的,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修订历程

2007版:2007年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第一份针对药品的召回法规。

2022版:2022年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节

中药饮片标签: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要求中药饮片的内外标签需标注产品属性、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装量、保质期、执行标准等内容。

境外药品召回:境外生产药品涉及在境内实施召回的,境外持有人指定的中国境内履行持有人义务的企业法人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并履行相应的报告要求。

建议

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避免出现药品召回的情况。同时,企业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召回过程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