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是指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均为我国公民,无论其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或居住期限等。
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的自由
。
人身自由权: 包括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 公民的人格应当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人格尊严权:
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受教育的权利。
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同时,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基本义务:
如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这些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框架,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要求公民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