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的体系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该标准于2021年9月3日正式实施。以下是主要内容总结:
一、标准覆盖范围
农药种类与食品覆盖 新版标准覆盖387种农药在284种食品中的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标准增加65种农药、43种食品及1357项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包括蔬菜、水果、谷物、油料油脂、饮料、调味料、坚果、食用菌、肉类、蛋类、禽内脏等12大类。
鲜食农产品专项标准
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易受农药污染的鲜食农产品,新增115种蔬菜和85种水果的2495项限量标准,较2012年增加904项。
二、关键修订内容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新增2985项限量指标,涵盖更多农药种类,包括首次制定的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值。
检测方法与技术提升
- 修订了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标准草案》,新增针对中药材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的检测方法;
- 引入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等先进检测技术,提高检测灵敏度和准确性。
禁用/限用农药管理
系统制定24种禁用、限用农药的184项残留限量,强化对违规使用农药的监管。
三、实施意义
保障食品安全: 通过扩大农药种类覆盖范围和提高限量标准,降低农药残留风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监管
国际接轨: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标准接轨,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其他相关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如《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GB23200.118-2021)等5项配套标准,完善农药残留检测体系。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权威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