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坏账准备的比例,综合不同来源信息如下:
一、一般企业适用比例
常规比例范围 多数企业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比例通常在 3%-5%
之间。例如,年末应收账款为100万元时,计提3%-5万元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细化比例
部分企业根据账龄进一步细分比例:
- 1年以内: 3%-5% - 1-2年
- 2-3年:20%-50%
- 3年以上:50%-100%
二、特殊行业或企业规定
外资企业 从事信贷、租赁等特定行业的外资企业,经批准后可按年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余额的 3%
计提坏账准备。
税务规定
- 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计算公式:
$$\text{可扣除坏账} = \text{核销坏账} - \text{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 + (\text{年末应收款项} - \text{年初应收款项}) \times 5‰$$
-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需遵循会计政策与税法规定,避免重复计提或遗漏。
三、注意事项
会计政策与税法差异
会计上允许按较高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以反映信用风险,但税法规定只能扣除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即核销金额)及按余额的5‰计算的部分。
方法选择
- 余额百分比法: 操作简便,但需定期调整比例以适应信用政策变化。 - 账龄分析法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信用政策、行业特点及税务机关要求,选择合适的计提比例,并确保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