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主要涵盖建筑面积、设施配置、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筑面积标准
等级划分依据 养老机构按设施配置分为一、二、三级三个等级,对应不同建筑面积指标:
- 一级:≥40㎡/床
- 二级:≥30㎡/床
- 三级:≥25㎡/床
老年公寓标准
老年公寓作为独立居住单元,每床建筑面积指标不应小于40㎡
二、设施配置标准
居住区域
- 床室:配备床、床头柜、吊扇、呼叫器、电视等基础家具,一级需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等
- 卫浴间:坐便器、洗面盆、沐浴器、呼叫器,一级需配置浴缸,设置独立浴间
- 公用区域:厨房(操作台、灶具、洗涤设备)、洗衣房(洗衣机、烘干机)、阅览室、活动室等
医疗与康复设施
配备医务室、观察室、诊疗桌椅、药品柜等基础医疗设施,部分等级需配置空调、取暖设备
- 康复区域:根据需求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等
三、人员配备标准
护理人员比例
- 三级护理(自理):1:5-10
- 二级护理(半自理):1:3.5-5
- 一级护理(不能自理):1:2.5-3.5
专业团队
需配备医生(具有执业资格)、护士(双证上岗)、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四、管理制度标准
组织架构
- 设立院长、副院长、书记等管理岗位,配备财务、护理、后勤等专业部门
- 建立老人自治管理委员会,由低龄老人代表组成
服务规范
制定护理流程、药品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闭环管理
- 层级配备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支持人员
五、其他要求
选址与环境: 需符合规划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紧急呼叫系统,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设施维护
以上标准需结合地方政策及机构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参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