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义可从以下层面综合理解:
一、政治意义
确保忠诚纯洁可靠
整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强化政治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等,确保政法干警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清除政治隐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作为政法系统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教育整顿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同向发力,通过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二、实践意义
解决深层次矛盾
针对执法司法不严、权力滥用等问题,通过“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铲除“害群之马”,解决“围猎”与被“围猎”、滥用职权与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整顿期间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学习等方式,提高政法干警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增强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能力。
三、社会意义
回应群众新期盼
改善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度,通过公开透明办案、优化服务流程,树立新时代政法队伍新形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服务国家战略
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净化政法队伍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制度意义
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正风肃纪、制约监督、素质提升等制度体系,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推动自我革新
通过教育整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动政法队伍持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
综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司法公信力、服务国家战略的系统性工程,需通过政治建设、能力提升、制度完善等多措并举,实现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根本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