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目的: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适用范围: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管理制度:国家对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聘用注册造价工程师。
考试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或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或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条件:获上述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注册
初始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4年。
继续教育
初始注册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需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
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自律管理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行业组织。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管理
水利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水利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后,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这些内容旨在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水利建设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