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的样式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形状与尺寸
形状:
椭圆形,长轴40mm、短轴30mm、边宽1mm;
颜色:
印色为红色。
二、文字与格式要求
中央部分
刻录纳税人识别号(18位阿拉伯数字),字体为Arial,字高3.7mm,总宽度26mm;
外环部分
纳税人名称自左向右环行,若名称过长可使用规范化简称,字体为仿宋体,字高4.2mm,与边线内侧距离0.5mm;
下方部分
刻录“发票专用章”字样,字体为仿宋体,字高4.6mm、字宽3mm,从章中心线至下端距离4.2mm。
三、其他注意事项
字体与字号
所有文字需使用简化字,且字体统一为仿宋体;
多枚章的管理
若需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需在每枚章正下方依次刊明顺序编码(如(1)、(2)等);
法律约束
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且需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否则可能涉及虚开发票法律责任。
四、历史版本说明
新章规格自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号发布后统一调整,旧版(4.5cm×3cm)已不再使用。
以上样式为法定义务,建议纳税人领章时向税务机关确认最新规范,避免因格式问题影响发票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