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红字发票账务处理

时间:2025-03-30 20:40:55 计算机

收到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如下:

编制红字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收到红字发票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红字)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红字)

如果发票冲红是因为原先开的发票有误或需更正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对于已认证抵扣的发票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

购买方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需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会计分录处理:

收到红字发票前(已认证抵扣):

借:管理费用 - 代理服务费(红字)(退回金额对应的费用部分)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退回金额对应的税额部分)

贷:银行存款(红字)(退回金额)

对于未认证抵扣的发票

购货方在收到红字发票时,直接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对于退货情况

退货通常伴随着商品的退回,企业需将退回的商品重新入库,并冲减当期成本:

借:库存商品(退回来的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特殊情况

只退钱不退回商品时,除了进行上述冲销收入和成本的分录外,还需将未退回的商品视作销售折扣或销售费用处理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后期实际收到红字发票,可以不再做会计分录,只需将红字发票作为上述会计分录的原始凭证,粘贴在后面即可

对于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在收到红字发票后,还需要确认红字的进项税额,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某某供应商(红字)

以上是收到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步骤,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当地税务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