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浙江顺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经六路一期工程(纬一路~纬二路)
带班日期:2020年4月17日
带班人姓名:陈永明
职务:企业安全负责人
参加人员:盛周龙、赵志浩、陈建、邵乐乐
带班检查工作内容:
1.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防护情况。
2. 检查施工人员安全帽佩戴情况。
3. 检查元旦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情况。
带班检查人意见或工作要求:
按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限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公司复查。
备注:
1. 工程形象进度:陈永明
2. 带班检查人签名:陈永明
3. 参加人员签名:盛周龙、赵志浩、陈建、邵乐乐
建议:
定期检查:
企业负责人应定期带班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记录详细: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整改跟踪: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存档备查:
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以便日后查阅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