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

时间:2025-03-30 17:26:23 计算机

一、主要优惠措施

税率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专项附加扣除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按实际扣除额的100%加计扣除;

- 研发费用按成本150%摊销后加计扣除50%。

重点领域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15%税率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 环保节能项目: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 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他优惠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特定设备投资额按50%比例抵免应纳税额,结转年限最长5年;

- 扶贫捐赠:县级及以上政府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可据实扣除;

- 集成电路企业: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按25%税率减半征收。

二、政策依据与注意事项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及后续修订文件;

部分政策需符合条件备案或专项申报,例如高新技术企业需认定、小型微利企业需年度认定;

优惠期限有限,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及时申报相关优惠,避免错过申报时间。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