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行政区划结构如下:
一、行政区划体系
地级市 共有4个,包括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
地区与自治州
- 地区: 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 自治州
二、县级行政单位
县、市、区:共108个,包括66个县、29个县级市、13个市辖区。
特殊类型:6个自治县(如喀什市噶尔区)、34个边境县(市)。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作为自治区重要组成部分,包含14个师、179个团场,管理12个兵团直辖县级市、65个镇、15个行政村、533个社区,分布于14个地(州、市)。
四、地理与人口
面积:约166.49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
人口:截至2023年末,常住人口2598万人,城镇化率59.24%。
五、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近年来新疆持续推进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截至2020年新增库车市、吐鲁番市等7座城市,建制市总数达30座。2021年提出昌吉、五家渠划归乌鲁木齐等调整方案(待最终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数据截至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