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司法解释

时间:2025-03-30 13:10:07 计算机

关于“套路贷”的司法解释,综合相关规范及地方实践,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基本定义与构成要素

核心特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毁匿证据等手段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等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行为方式

包括虚增借贷金额、收取“家访费”“砍头息”等费用、恶意认定违约、多平台借款平账、毁匿还款证据等。

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基于真实意愿,而“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存在虚假交易和强制手段。

二、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与高利贷的区分

高利贷仅指超过法定利率的借贷行为,不涉及虚假债权债务或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犯罪。

三、司法认定标准

非法占有目的

只要存在“套路”行为(如虚增债务、恶意违约等),即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无需实际取得财物。

行为与目的的关联性

收取费用、设置陷阱等行为需与非法占有目的存在因果关系。

四、特殊情形处理

未达到犯罪标准的案件

若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可能以非法拘禁、诈骗等犯罪定罪处罚。

数罪并罚

若“套路贷”与黑恶势力、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交织,需依法数罪并罚。

五、防范建议

警惕“低息”“无抵押”宣传:

高息可能只是“套路”的一部分。

保留证据:签订协议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留存沟通记录。

及时报警:遭遇暴力催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内容综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司法解释及地方司法实践,为打击“套路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