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误工费
从受害人受伤至康复或死亡前一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 有收入者: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 无收入者: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或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费、住宿费
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包括就医、转院、丧葬等合理支出。
住院伙食补助费
7天以内每天120元,超过7天按80元/天计算。
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建议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期,按每日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居民年平均收入计算,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例如:
- 10级:6.84万元;
- 9级:13.68万元;
- 1级:68.4万元。
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器具,按市场价或评估价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当地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年龄、户籍性质等因素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按伤残等级确定,例如10级5000元,1级5万元。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直接损失
包括车辆维修费、物品损坏或灭失的折价赔偿。
间接损失
如营运车辆停运损失,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必然性方可赔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鉴定程序: 伤残等级需经专业机构鉴定,赔偿标准以鉴定结果为准。 地区差异
证据留存:治疗记录、收入证明等材料对确定赔偿数额至关重要。
以上标准综合了法律规范与实践案例,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