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旨在帮助企业减轻经济压力,稳定就业岗位。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申请条件
参保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要求
生产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和出清名单僵尸企业。
建议企业密切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通知,及时提交申请,并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带来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