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会计中用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种不同方法,它们在适用范围、核算方式、投资收益处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适用范围不同
权益法:适用于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于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
成本法:理解为收付实现制,不管被投资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只有在宣告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否则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理解为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是否分配,都按照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存在内部交易,还需要进行抵消处理。
账面价值的调整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持有期间一般保持不变,除非追加投资或收回投资。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包括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等。
其他差异
会计记录的侧重点:成本法更注重初始投资成本,而权益法更关注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及其对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
财务信息的反映:成本法下的会计记录主要反映投资成本及其变动,权益法下的会计记录则更能反映投资的未来价值和可能收益。
综上所述,成本法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有明显的区别,企业应根据具体的投资情况、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以及会计信息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