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药品目录
甲类药品:可以全额报销。
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
丙类药品:需要患者自费。
诊疗项目目录
常规诊疗项目,如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可以按比例报销。
服务设施目录
住院床位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等可以报销,但VIP病房、特需病房、护工费等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医疗机构和费用类型
医保能够报销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急诊诊察费等。
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购药,或者带好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医药处方前往社保机构认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才能获得基本医保报销。
就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符合基本医保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必须是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其他特定情况
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
医保卡可以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围。
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临床用血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需提供相应的资料。
综上所述,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涵盖了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医疗机构和费用类型等方面,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存在限制,且不同城市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员应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报销流程。